年1月31日起,基于旧定义开发的重疾险,将停止售卖,受到大家喜爱的保险产品百年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终将成为百年人寿健康险的历史,不如趁这个性价比高的产品还没下架,再来一波“回忆杀”。
话不多说,直接来看百年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的5个亮点保障。
01重大疾病保险金
百年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年满60周岁前,首次确诊重大疾病,且符合合同约定,按照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且年满60周岁后,首次确诊重大疾病,且符合合同约定,按照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这样保障有什么好处呢?
大家都知道,一般而言,一个产品的保险费和给付比例是相关的,给付比例越高的产品,保险费越高。
百年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不同于“一刀切”式提高比例,按照年龄阶段给付不同比例,可以在保险费不需大幅增长的同时,让大家在生活压力大,家庭负担重的60周岁前,享有%更高保障;在生活压力小,家庭负担轻的60周岁后,享有%正常保障。
02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百年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获赔重疾保险金,自确诊之日3年后,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或者被保险人因非恶性肿瘤的疾病,获赔重疾保险金,自确诊之日天后,确诊恶性肿瘤,将按照基本保额的%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涵盖情形是很实用的,既包括,与前一次恶性肿瘤相关的,复发、转移、持续的状况,也包括与前一次恶性肿瘤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死亡,积极治疗依然可能有好的结果,年《国家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报告》显示,我国的恶性肿瘤患者5年生存率已从10年前的30.9%上升到目前的40.5%。
5年生存率的提高,不仅意味着恶性肿瘤治愈率的提升,同时也表明了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障,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03中、轻症分级保障
25种中症,不分组,2次为限,每次按照基本保额的60%给付中症保险金。
48种轻症,不分组,3次为限,依次按照基本保额的40%、45%、50%给付轻症保险金。
有些中轻症疾病,虽然不是重大疾病,但是在治疗时,可能会需要不少的财力、人力。因此,适当比例的中轻症疾病保险金,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好的中轻症保障。
04前症疾病保障及豁免保险费
前症疾病保障,一般很多人不了解,却是很实用的保障责任。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检查出一个结节、一个可能癌变的病症,做手术治疗的话,它还不够重疾、中症、轻症的赔付标准,赔不了;不做手术治疗的话,万一它发展成大病,最后难受的是自己,还不能确保完全治好。
百年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12种前症疾病,包括肺结节(手术)、心房纤颤(手术)等多种高发疾病,按照基本保额15%给付前症保险金。
同时,还有重疾、中症、轻症、前症豁免保险费保障责任,即使是前症,给付前症疾病保险金后,还将豁免确诊日后余下各期保险费,视为已交纳。
百年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早治疗,早保障!
05可选身故、第二次心脑血管保障
可选身故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18周岁以前身故,按照累计已交保费(无息)给付身故保险金;18周岁以后(含当日)身故,按照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障,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所患重大疾病为合同约定的心脑血管特定疾病,自确诊之日起1年后,再次确诊该种疾病;或被保险人所患重大疾病非合同约定的心脑血管特定疾病,自确诊重大疾病之日起日后,初次确诊心脑血管特定疾病,按照基本保额的%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