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发性心房纤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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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侠大作推荐剑卒过河我有一个剑仙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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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柏听说最近大家找不到好看小说?每天过的特别无趣,同样作为书迷的小郑今天来给大家推荐几部非常好看的小说,分分钟让书迷朋友上瘾不睡觉!看好的话记得收藏哦,就不怕以后再书荒啦!

#书荒推荐#今天给大家推荐第一本:《剑卒过河》

简介:小人物,也有大成就!一卒过河,有进无退!一剑在手,再铸辉煌!

精彩内容:

宇宙浩荡,深遂幽远,亘古不变。

一日,有光芒从清微天上降下,在穿越三十六天中,碎散成无数道大大小小的毫光,遍洒向宇宙各个角落!

“命运崩散,当尽聚之,否则凡世乱起,不可收拾!”有意识传道。

无数道命运之光被截拦,那是同样伟力的大道力量,大的命运之光首先被拦,然后依次往下,这是一场先天大道之间的较量!

但终归,还是有极少数最细微的命运之光在伟力之下逃逸,其中一道弱的不能再弱,弱到自身的存在都摇摇欲坠的命运之光却找到了另一个载体,那是一缕在宇宙中飘荡的孤魂,两个合作一处,消失在茫茫宇宙之中……

……普城,是照夜国一个很普通的三线小城,没经济,没地位,没名气,没历史,就像女人没有三围一样,普普通通,在周围的众多城市群中毫无存在感。

这一点上,尤其在长途旅行中尤为突出,因为普城永远是个途经的名称,而不是终点。

普城虽然很普通,但该有的一切还是应有尽有,比如,纸醉金迷的地方。

这是一个城市的附件,就像衙门一样的不可或缺。

朝凤楼是个清馆,只提供一些比较高雅的文艺项目,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什么的,酒菜也比较出色,以素食闻名。

当然,所谓清馆,是相对于浊馆而言,其中区别,不言而喻;来这里消费的,好歹还是顾及些身份,或有正事相谈,或是纯粹的文聚。

有身份的文化人相聚,当然就少不了红袖添香,如果搁在酒楼茶馆,没有丝竹弦乐,只有含枚猜拳,那气氛就完全不一样。

这是雅和俗的区别,是咖啡和大蒜的不同。

这里没有大堂,都是雅间,客人之间是隔离的,无论是吃酒做诗,还是进退出入,都有专门的小厮引领,目的,就是王不见王,否则尴尬。

普城虽小,在这方面却是和大城学到了精髓,这种事,对人类而言,一点就透,无师自通,也不需人教。

朝凤二楼,有个大雅间,名称熏衣厅,隔着厚厚的窗纸布幔,都能感觉到里面传出的阵阵热力,这是吃美了喝好了才有的景象,一般而言,文人们到了现在的状态就会开始论诗,商人们开始比富,官员们开始勾心斗角……

而修行者嘛,当然就一定会较力!

酒酣耳热,当然要拿出生平擅长,否则愧对良辰美景,佳人红袖。

熏衣厅内六,七个少年,都是十七,八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天不怕地不怕,前程似锦,指点那个普城……

能来这里消费的,必然都是普城有头有脸的人家,这从少年们的穿衣打扮上就能看出来,绫罗绸缎,佩玉鎏金,

不过也正是因为家世的不凡,他们也不可能真正去那销金的浊馆,像朝凤楼这样的所在,基本上就是他们的极限,越是名门望族,对这方面越是管束甚严,当然,这里所谓名门望族,也不过是在普城中自吹自擂而已,出去外面,他们就是一群乡巴佬。

“向死而复生!我有青鳞剑,斩尽天下保太平!”

一少年面色微红,显然有些不胜酒力,以箸击案,慷慨激昂。

“往生而赴死!我有太浩剑,一点意气心长存!”

另一个少年击箸相和。

他们都是普城中的所谓异人一族,所谓异人,都是自封的,就是凭着家里有几个钱,不需要为生计担忧,所以踏入修行之门,有了点小本事,能对付几个地痞流氓,于是便以异人自居。

年轻人嘛,容易好高骛远,刚学会了跳,就开始憧憬有一天能鹰翔九天,你不能说他们就是狂妄自大,年少轻狂,老来持重,这是人的天性。

艺没学成,就开始轻谈生死,故作大言,是这个年龄层次的特点。

这就是战争中为什么都是老家伙在背后谋划,由年轻人去抛头颅洒热血的原因,如果年轻人都持重了,这世界也就没有了朝气。

这个世界是个修真的世界,即使在普城这个三线破落城市,修真也不是件多么神秘的事,尤其对富贵人家来说,当然,所接触的层次也是十分的有限罢了。

所谓穷文富武,吃饱了没事做,有这么一个发**力的地方总是好的,总比出去招猫逗狗,惹是生非来的强。

这就是大家族培养后辈子弟的方式,也不指望他们真能修出什么出息来,普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自有府志那一日起,也没见在修行上出过什么大人物。

这是底层凡间的真实状况,也不可能做到从这里就开始一层层的精英选拔,又不是普世教育,对这些年轻人来说,他们的大志也就是那么回事,放倒几个恶汉,剿灭几个蟊,也就这样了,

立大志?他们连大志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在普城,超过九成的人终生没有出过府域,剩下的所谓见多识广者也就是在州域内打晃晃,艰难的交通状况让凡人们很少能有接触外面世界的机会。

“齐二哥,我运剑回转之时总有滞涩之感,剑能出不能回,不知是何原因?等哪天二哥有空,可否指点指点小弟?

今日二哥的乐资小弟掏了,如有寸进,当再请二哥痛饮,找最好的琴姬相陪!斫斫斫”

这是一个瘦消的少年,在向第一个高歌者请教,不是他小气,实在是家中管束甚严,黄白之物是不可能直接給多少的,平时花销都是记账,月底自有商家去府里销账,防的就是大手大脚,不知节俭。

所以别看几个少年在这里潇洒,其实所费资银除酒资外都是要平均分摊的,这少年所说,就是主动担了齐二哥那份,在旁人看来也是正常,他们的相聚都是学足了父辈,没有充冤大头的。

其他几名少年在一旁插科打诨,酒喝了一些,虽然还懂得规矩,但对身边陪酒的乐姬就有些毛手毛脚,这也是这里的特色,乐姬们也没什么不愿意的,有了这一出,她们才能赚更多的银资,清馆也是馆!

坐在最里面的,是一个清秀的少年,很阳光的面庞,但却显的有些心事重重,与其他几位少年同伴有些格格不入,也很少加入他们热烈的讨论。

这很正常,在座七个少年中,其他的都是修行入门者,唯他一个普通人,自然在话题上就不合拍,但他今天的神思不属却不是为此,而是另有其故。

旁边陪酒的乐姬看他郁郁寡欢,于是莲口轻启,

“小相公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奴家也许还能开导一二,憋在心里莫要伤了身体!”

少年一叹,“我有什么不开心的?吃喝不愁!与其说我的不开心,还就不如说你的不开心,别看你笑的职业,想来不开心还要比我多些?”

乐姬一笑,这小相公头一次来,眼生的很,看着面嫩,这说出话来却是老到,还知道什么是职业?

“小女子幼时,和阿姐与爹娘在城外过活,那时爹娘还健在,生活还过得去,家里有只鱼缸,里面养着些观赏之鱼,是阿爹的脸面,来了客人就要自夸几句!

有一日,我和阿姐在缸边看鱼,阿姐胆大好动,就伸手进去捉弄鱼玩,我胆小就只能在一旁看着。

晚上阿爹回来,看鱼死了两条,问清原因后也未责骂我们,但却把我和阿姐半年的糖果钱扣了个干干净净……”

少年笑道:“你真可怜,遭了池鱼之殃!”

乐姬却不笑,只认真看着他,

“我其实是想说一个道理,有时候你就算不摸,也是要給钱的!”

第二本:《我有一个剑仙娘子》

简介:剑修赵灵妃,十岁修道,十四入扶摇,十六进浩然,十七破天志,十八铸金丹,二十结元婴,二二登逍遥!一路破镜,气势如虹。于昆都落雪湖畔立下大宏愿,晋升半步太虚。太清潜龙榜年轻十人之一。风姿绝代,孤绝冷清。本命飞剑未知。夫君赵戎……——《九洲女子剑仙志》母胎单身犬赵戎一觉醒来成了一位新郎。什么?我是赘婿?没事!赵戎淡然一笑.

精彩内容:

红烛,香炉,珠帘半卷。

婚床,喜窗,美人红妆。

赵戎再次揉了揉自己迷蒙的双眼。

我,我是在梦里?

但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吧!?

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古色古香的屋子,有很多他从未见过的古典器物。

屋内装饰繁琐,在烛光的照应下,明亮大气,但却都一个刺目的主题色——红!

脚下的地毯是红色的,脚踩在上面仿佛陷入了一团晚霞。

前方不远处小圆桌的桌布是红色的,桌布火红的流苏低垂至地面。

四方墙上,木窗上,家具上是红色的囍字剪纸。

最后,是屋内最里面的一张深红色的……婚床?

床帘向两侧卷起,床内又是一片喜庆的红色,更别提床边坐着的那个暂时让他不敢去多看的红衣女子。

赵戎突然惊奇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束。

额,没跑了。

他虽然是个母胎单身犬,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古代婚礼还是在影视作品里见过的。

嗯,看来自己估计是个新郎,所以说此时此刻我是在洞房?

床旁那位盖红盖头的小姐姐是我的新娘?

赵戎踉跄着站起身,伸手揉了揉脸。

之前刚刚醒来坐在门旁的地上时还不觉得什么,现在一起身便感到眩晕头痛,口干舌燥。

赵戎低头找了找,果然,一只酒坛倒在地上,坛内还剩一些清澈的液体,倒映门外的明月,周围地上布满一块块水迹。

难怪身上一股酒味。

宿醉?

他晃了晃头,转身移到门前,两只红灯笼悬挂廊下,周围似乎是一处庭院,晚风微凉,远方夜色如墨,断续传来几声虫鸣。

赵戎抬头望去,明月高悬,暂时肉眼看不出和自己那个世界的月亮有啥区别。于是他便合上房门,回身步入房内。

还是先搞清楚自己目前这具身体的情况吧。

赵戎左右看了看,发现床附近有个精致的梳妆台,铜镜反射烛光正好照射到这个角度的自己的眼里,微微刺目。

他忍不住又瞥了眼端坐在床上的嫁衣女子。

之前自己闹的那些动静,她似乎都毫无反应,纹丝不动。

女子婚服繁琐,但依旧遮不住她身形的纤瘦与高挑。全身唯一露在外部的,是那双交叠于腿上的玉手,芊细如雪,点抹红色指甲油的手指精致小巧,不知为何,这让他联想起小时候爱吃的一种雪糕。

赵戎摇摇头,驱走这些奇怪的念头,向铜镜缓步走去。

我睡前不是在熬夜写毕业论文吗?怎么一觉醒来到了这个地方?

是清醒梦,还是拍戏恶作剧?该不会是穿越吧?这也太离谱了!

这种事他只在网文或影视剧里见过,现实生活中谁会相信?

况且他虽然是学人文专业的,爱好网文,喜欢幻想,但也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碰到这种事,简直震撼三观。

念头及此,赵戎已经走到了铜镜旁。

他深吸一口气,侧身看向铜镜。

镜中是一张熟悉却又陌生的青涩面孔。

头戴一种爵弁形状的新郎帽子,黑发褐瞳,五官端正,脸庞消瘦,皮肤白净。

这……这不是高中时代的我吗?自己变年轻了?

赵戎惊奇地微微张开了嘴,看见镜中的那个少年也随之微张着嘴,终于才敢确认这就是现在的自己。

似乎是被这张面孔唤醒了什么,渐渐地,一阵抽离感袭来,眩晕与头痛如同满月之夜的潮水,在他脑海中席卷,一波接一波。

赵戎痛苦地抱头。

“叮!”

一声不知从何处传来的轻响,他感觉脑海中凭空浮现出了一堆记忆碎片,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赵戎,字子瑜,十七岁,大楚王朝乾京人,从小随母亲寄居在乾京靖南公爵府,如今是国子监太学监生......

这个世界的思想和文化方面有些类似于春秋战国时代,活跃繁盛,诸子百家彼此诘难,相互争鸣,盛况空前,而他就是一个儒家门生……

“呵,倒是和自己有些专业对口。”赵戎自嘲地想着。

前世,他考上大学后,不顾父母反对,选择了自己感兴趣的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等临近毕业,才体会到这个专业有多难就业,不过,他也并不后悔。

咦,这方天地竟然有超凡力量,他的母亲就是一位修士!是靖南公爵府四房的供奉,但已于三年前去世……

他一边为母亲守孝一边刻苦读书。如今孝期已满,他要服从母亲当初的安排,嫁入靖南公爵府。

没错,是“嫁入”……

他要入赘给靖南公爵府的二小姐——赵灵妃。

在他的记忆中,赵灵妃是老靖南公第四子唯一的孩子,且与其相似,从小父亲便不在身边,母亲在她幼时也撒手人寰。

而他的母亲与赵灵妃的母亲关系极好,在后者离去后,便充当起赵灵妃的半个母亲,一直照顾她长大……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赵戎在“阅读”完这段记忆后不禁想到。

但是为何在想起她的名字时,脑海中便泛起一股复杂的负面情绪?

厌烦,憎恨,不甘,羞耻,屈辱。

“我靠,他为什么这么讨厌她?”

咳咳,难不成是他反对封建礼教父母包办婚姻,渴望自由恋爱?

不对!他本就是这方世界的儒家门生,恪守礼仪,注重孝道,甚至连母亲让他入赘他都遵从……等等,入赘!

大量尘封的记忆在赵戎脑海中翻涌。

他从小对修行不感兴趣,却痴迷儒家学问,渴望成为名儒,施展才智,辅助君王,治国安邦。

但却在十二岁时被母亲强行安排要入赘赵府,虽然对方是青梅竹马的儿时玩伴,关系亲密,但深受儒家思想感染的他,无法接受自己要成为一个地位卑贱的赘婿的事实。

在这方世界,赘婿的身份等同于奴婢,地位低下。

即使是大楚王朝靖南公爵府的赘婿又如何?不还是低人一等,被同门嘲笑,仕途断绝,建功立业沦为泡影!

他想不通一直痛爱自己的母亲为何执意要让自己入赘赵氏,但他难以反抗母亲之命,于是便只能把愤慨和埋怨发泄到赵灵妃身上。

都怨你,你从小就和我抢母亲,母亲一直迁就你、更痛爱你也就罢了,毕竟我是兄长,可以让着你,但现在竟然还要让我做你的赘婿?奇耻大辱!

于是二人在十二岁订婚之后,关系便逐渐恶化。

三年前,母亲逝世,赵戎入国子监,戴孝读书;赵灵妃一袭素衣去往一个叫紫气阁的地方修行,依稀听说后来又去了别处。

如今三年已过,赵灵妃归来,二人如期成婚。

至于醒来为何躺在门旁的地上……嘶,头好痛,自己这是喝了多少酒?

……

赵戎揉了揉太阳穴,大体消化完了这些记忆。

他愣愣的看着铜镜里的年轻面孔,这些记忆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一样。

黄粱一梦,大梦初醒?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赵戎深吸一口气,再用力呼出,转身向婚床上的嫁衣女子走去。

等来到床前,他发现女子交叠于腿上的玉手似乎在用力攥着什么东西,几条彩色的丝带从玉指间露出。

赵戎微微抬眼。盯着隔绝二人的红盖头看了会儿。

刚要抬起手,突然顿了顿,左右瞧了瞧,果不其然,在床边一张矮桌上摆放着一只系着红缎带的玉如意。

他拿起玉如意,轻轻揭开了红盖头。

一霎那。

他摒住了呼吸。

只见伊人凤冠霞帔,盘发流苏。

眉如远山含黛,眼如一汪秋水,鬓如浮云,肤若桃花含笑。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俊眉修眼,冰肌玉骨,文彩精华,见之忘俗!

赵戎曾在网络上见过很多明星网红的精修照片,什么“四千年一见的美人”,什么“古典气质美女”,本以为自己早已经阅尽千帆,没想到重生一次,所见第一人竟是如此人间绝色!

最最撩赵戎心弦的,是她左边那只秋水长眸下,一颗淡褐色的泪痣,不仅没有破坏红颜的精致,反而给人一种楚楚动人之感,冲淡了冷淡的气质。

如此伊人,我见犹怜。

他突然身子感觉有些燥热……

“青君。”

赵戎鬼使神差般轻轻念道。

红烛下,赵灵妃微微一颤。

两只玉手攥的更紧了。

她继续低垂着眼睑,不去看他,但小巧的耳朵和修长的颈脖确宛若涂抹了胭脂一般,嫣红如血。

不知是因为这声许久未听人念过的闺名,还是因为身前那人赤裸裸的注视。

又是一阵宁静,气氛开始变的有些旖旎。

终于,嫁衣女子忍不住先打破沉默,玉唇轻吐,声音空灵冷清,仿若千年霜雪,却又带着一丝颤音。

“玉……玉呢。”

“……”

第三本:《仙魔同修》

简介:云海缥缈,苍穹无限。芸芸众生,谁不心向往之?天道虚幻,无人得窥。万丈红尘,何人不欲长生?三生七世的怨侣,正道与魔教数千年的恩怨情仇。一个人,一柄古剑,他将如何面对整个世界…

精彩内容:

荒野古道,白云悠悠。

古道的尽头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山脉,远远看去,见一座高峰,直插七层云海,欲与天接!

古道之上,一个满身是血的消瘦男子,怀中抱着一个婴儿,正在奋力的奔跑。

那男子一边奔跑,一边还不时的朝着身后张望,似乎身后有什么凶兽猛禽在追杀他。

片刻之后,只见他身后的半空中出现了一道黑气,如翻滚的黑龙,朝他追击而来。

消瘦男子看到黑气,脸色骤变,从后腰抽出一面三角小旗,旗帜上画着许多铭文图案,其中最触目惊心的是一个血色的骷髅头,黑洞洞的眼眶仿佛无底的深渊,让人望而生畏。

男子念动咒语,真法催动,那血红骷髅小旗忽然迎风变大,从最初的两尺小旗,转眼间变成丈余大旗。

男子手持血红骷髅旗,对着飞驰而来的那团黑气挥舞几下,顿时间,数道血芒从血色骷髅旗中迸发而出,在阴风与鬼啸声中,那数道血芒朝着男子身后飞卷而来的黑气迎去。

黑气与血芒在半空中相撞,发出一阵轰鸣。

血芒消失,黑气涣散。

在黑气散去之后,出现了一个黑袍男子,年纪看起来五十岁来岁模样,浑身上下被诡异的黑气缠绕,鬼气森森,一看就不是什么正派中人。

消瘦男子看到这个黑袍男子,眼神中露出了些许的绝望。

别说他现在重伤在身,就算是没有受伤,面对这个黑袍男子,他都没有丝毫胜算。

黑袍男子虚悬在半空中,看着古道上的消瘦男子,皮笑肉不笑的道:“血奴,你倒是挺能跑的呀,念在你我百年交情的份上,交出你手中的婴儿,我可以保你一命,否则,别怪我不念及往日同门之谊。”

他阴阴的哼了一声,伸手抚摸了一下手腕上一个样式古拙却通体青黑的神秘古镯,似乎那古镯能吞噬人的魂魄一般。

名为血奴的消瘦男子惨笑一声,看了一眼怀中襁褓中的婴儿,道:“噬魂,今日死在你的手中,没有被那些卑鄙小人所害,我血奴也算瞑目了,但你要这个孩子,我是不会答应你的!”

名曰噬魂的黑袍男子沙哑的道:“血奴,你何必如此愚忠,数千年来,圣教之中历来便是弱肉强食。你的鬼王主子现在已经死了,圣殿如今被魔宗接管,鬼宗各派系也已经全部归附,你何必冥顽不灵?”

“呸!”

血奴愤然唾弃道:“要杀就杀,何必惺惺作态。就算我死,也不会将小主交给你们!”

说完,只见他晃动手中大旗,将怀中的婴儿包裹在其中,看准了古道尽头那擎天高峰,运起全身力道,用力一掷!

嗖!

包裹着婴儿的巨大血色骷髅旗,化作一道红芒,瞬间消失在苍穹之上,射向了远处那座擎天巨峰。

噬魂定眼一看,顿时脸色狂变,喝道:“你疯了!那是苍云山!”

血奴哈哈大笑,叫道:“有胆子你就去找苍云门要人!”

苍云山乃是正道四大派系之一苍云门的总堂所在,修真高手不计其数,其中有好几个高手,连噬魂都为之忌惮。

见那婴儿被血旗包裹射向苍云门的方向,噬魂大吃一惊,一旦这孩子到了苍云门,那就不好办了。

于是,他怒喝一声,化作一道黑芒,朝着血旗疾驰的方向追逐而去,欲在半路上截住血旗。

不料,噬魂甫一动作,只见一道血色红芒挡在了自己的面前,于此同时,整个苍穹仿佛都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气味。

原本晴朗的天空,随着那道血光的出现,转瞬之间,竟出现了浓郁的血云,阴森森的鬼嚎,在呜呜的阴风声中,更显凄厉。

噬魂抬头一看,见血云中无数阴灵时隐时现,张牙舞爪,面目狰狞,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疾驰而上的身子,立刻就被浓郁的血云给挡了回来。

“血魂引?没想到你伤的这么重,竟还有余力催动血魂引这等大耗真元的鬼道异术!我念及你我乃是圣教同门,相识数百年,原想放你一条生路。既然你如此冥顽不化,就休怪老夫辣手无情!”

噬魂见已经追不上那婴儿,将所有的怒气都对向了血奴。

只见他身子虚悬半空,右手手指并指为剑,刺向了地面上正在催动血魂引奇术的血奴。几乎瞬间,就从他的指尖射出一道漆黑光芒。

那道漆黑光芒,细若烟尘,但犹如实质,凝而不散,去势极快,转眼就射到了血奴的身前。

血奴见状,身子一闪,躲开了那道黑光,黑光直接从半空中射入了荒野古道旁边的草丛中。

“砰!”

一声闷响,地面上竟被射出了一道手腕粗细的深洞,只怕有七八尺之深!

这一击之威,真可谓是惊天动地,幸亏血奴躲避的及时,不然被那道黑光射中,怕是立刻血溅五步,命丧当场。

血奴口中开始吟唱冗长晦涩的鬼道咒语,顿时间,漫天的血云开始剧烈翻滚起来,无数模样狰狞的阴灵从血云中咆哮而出,扑向了半空之中的噬魂。

噬魂冷笑一声,也不见任何动作,右手手腕上的那枚样式古拙的玉镯,忽然间黑光蒸腾,笼罩了他的全身,在他的身体周围形成了一道神秘的黑色光幕。

那些扑来的阴灵,一撞上那道黑色光幕,立刻发出刺耳凄厉的惨叫,然后,全部被黑色光幕所融化,变为一缕缕的青烟,被吸进了那只神秘玉镯之内。

血奴脸色大变,失声道:“玄灵……玄灵乾坤镯?”

噬魂哈哈大笑,笑声中带着疯狂与肃杀,还有一丝的狂妄与得意。

他道:“有点眼力,如果你鼎盛时期催动血魂引,我还有所顾忌,但你现在身受重伤,一身道行不如平时一半。今日,就用你血奴之魂,来祭这玄灵乾坤镯!”

玄灵乾坤镯乃是正道有名仙家至宝,绝迹人间已有千年,正是鬼道一脉法术的天然克星!不知为何,消失千年的正道神物,竟出现在了魔教大魔头噬魂的身上。

转眼之间,漫天的血云与那无数的阴灵,都被玄灵乾坤镯吸食的干干净净。

血奴耗尽真元施展的鬼道异术血魂引,被瞬间破掉,同时被阴灵反噬自身,哇的喷出了一口精血,身子也摇摇晃晃,后退数步,立足不稳。

噬魂见状又是发出几声阴森的桀桀冷笑,随即真法催动,滔天的魔气从他宽松的黑袍之下爆发而出,化作数十道黑色巨蟒,朝着重伤垂死的血奴卷去。

血奴自知以现在自己的身体状况在噬魂老魔手下绝难幸免,也就放弃了困兽挣扎,眼睁睁的看着那数十道如恶魔一般的黑气快速的包裹住了自己的身体。

大约过了几个呼吸,待黑气散去,血奴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了一堆森森白骨。

噬魂老魔吞噬了血奴的血肉还不解气,手腕一抖,那玄灵乾坤镯黑光又起,将血奴的三魂七魄尽数收进镯子里炼化,永世不得超生。

击杀了血奴之后,噬魂望着古道尽头那座耸立的高峰,那里是正道四大派系之一苍云门的总堂轮回峰。

他喃喃的道:“如果让宗主知道,鬼王的孩子被血奴送进了苍云门,我的下场会比血奴还惨!好在血奴已死,死无对证!我回去禀报宗主,就说血奴与那孩子都已被我所杀,以我的身份,宗主应该不会怀疑……”

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化作黑光,消失在了苍穹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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